薪资报酬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由林俊吉独立董事、黄诗莹独立董事、刘立国董事及赖俊豪董事共四位委员组成。

每年至少开会二次,其职权范围:

  • 定期检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及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薪资报酬委员会年度运作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出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