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由林俊吉独立董事、黄诗莹独立董事、刘立国董事及赖俊豪董事共四位委员组成。

每年至少开会二次,其职权范围:

(一) 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高阶经理人所需之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并据以觅寻、审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阶经理人候选人。
(二) 建构及发展董事会及各委员会之组织架构,进行董事会、各委员会、各董事及高阶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并评估独立董事之独立性。
(三)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划及董事与高阶经理人之继任计划。
(四) 修订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提名委员会年度运作情形​
提名委员会出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