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董事會於110年5月4日任命副總經理劉維寧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
(一) 依法辦理董事會、各類委員會(董事組成)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
(二)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
(五)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接班計畫
本公司高階管理階層接班規劃的培訓分為領導能力、管理能力、專業能力、及企業文化四大類,並透過訓練課程、任務實做、工作輪調等方式培養管理階層全方位的能力與經驗。
每年進行管理才能培訓,透過外部的專家、科技新知與標竿企業典範分享,了解最新管理思維與時代脈動,另一方面,藉由內部高階主管多年的領導經驗,分享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的領導實務。
每年針對公司未來成長目標與策略,辦理高階主管策略共識會議進行主題探討,包含系統思維、策略思維與規劃、及領導事業成長、績效管理、人才發展與領導傳承等。
此外,公司在規劃接班計畫中,接班人除了必須具備卓越的工作能力外,價值觀念必須與公司文化相符。 同時,各事業單位主管藉由工作輪調或兼任不同任務的實務訓練,來培養跨領域的專業與領導能力,帶領所屬團隊達成設定的年度目標, 使公司透過接班規劃的實施永續發展與成長。
公司適當安排董事進修,選擇參加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商務、法務、會計或內部控制制度等內容之專題講座、研討會、座談會或進修課程,以培養未來接班人才。
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政策
A. 董事酬金給付原則
本公司給付董事之酬金政策係依公司章程規定,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議定之。
公司章程並明訂本公司董事之酬勞,應提撥不高於獲利百分之一點五為董事酬勞。 公司年度決算有獲利時,本公司董事酬勞給付依公司營運及個別董事考核結果,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並由董事會通過。
茲列舉董事考核項目如下,並以5等級評分。
考核項目
A.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董事確實了解公司的核心價值觀(使命、願景、文化等理念)
B.董事職責認知
董事已充分了解董事的法定義務
C.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董事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不含委託出席)
董事投入於董事會相關事務之時間足夠
董事在董事會上做出有效的貢獻,例如對於議案提出具體建議等
D.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董事與簽證會計師已進行充分溝通及交流
E.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董事具備董事會決策執行所需的專業
B.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級)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規定辦理。給付酬金標準由本公司人力資源單位依據本公司人事績效考評相關規定,並視個人績效表現與對公司整體營運貢獻度,且參酌市場同業水準訂定原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完畢,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總經理的績效,依據公司整體的年度目標達成情況予以評核,包括公司合併營收達成率、公司稅後淨利達成率、新產品與新技術開發、系統化流程管理、客戶滿意度、市場競爭力、人才培育等,依所佔權數計算。
副總經理的績效,依據副總經理的年度目標達成情況予以評核,包括所屬部門的年度目標達成率、部門管理、建立系統、培養人才、與落實公司文化等,依所佔權數計算。
C.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性
本公司酬金政策係依據個人的能力、對公司的貢獻度、目標達成和績效表現,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成正相關,依所佔權數計算;又本公司對未來風險已有適度控管,酬金政策與未來風險亦有一定之關聯性。整體的薪資報酬組合,主要包含基本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基本薪資依照員工所擔任職位的市場競爭情形及公司政策核敘;獎金及員工酬勞則是連結員工、部門目標達成及公司經營績效決定。